补充公告
接委托方通知,现对TD2018(NH)WG008地块公告补充内容如下:
由于出让宗地公告及附件对幼儿园的规模表述不一致,现对公告及其内容关于幼儿园的表述统一为《规划条件》内的:“本项目须设置幼儿园(托儿所)1处,规模12班,用地面积≥5040平方米,建筑面积≥3240平方米”,并对该《关于出让宗地配建幼儿园及产权移交的要求》及《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季华路东沿线以南、半岛路以北地段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协议》进行替换。
公告时间维持不变。
特此公告
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
2018年3月9日